
# 第 17 条：基督教与其他信仰 (Christianity and Other Fai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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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仰宣言条文 (Confession of Faith)

### 耶稣是唯一的道路（Jesus Is the Only Way）
我们坚信，上帝在耶稣里所赐的拯救恩典，是使人类与上帝和好的唯一途径。救恩虽向所有人预备并开放，但唯有那些信靠主耶稣基督的人，才拥有得享永生的确据。

### 上帝普世的见证（God’s Universal Witness）
上帝从未撇下任何人，使其没有领受关于创造主良善与大能的见证。然而因着人类的叛逆，人们选择压制真理。尽管在其他宗教中可能存在某些真理的元素，但圣经严厉警戒不可听从虚假的教导。基督徒当以尊重的心态对待其他信仰与哲学思想的人，但仍需本着爱心与迫切感，向万民宣扬基督是全人类唯一的救恩之道。

### 上帝的主权（Sovereignty of God）
上帝深爱世人，不愿有一人沉沦。在至高的恩典主权中，上帝可能会以超乎人类理解的方式与人沟通。圣经明确教导，那些弃绝福音的人必落在神圣的审判之下；而那些从未听闻福音之人的永恒结局，则全然在上帝的手中。我们的神圣使命是向所有文化中的万民宣扬基督是唯一的得救之路。审判全地的主必行公义。

#### 经文引证 (Scripture References)
创世记 18:25；诗篇 19:1-4；传道书 3:11；以赛亚书 46:1-10；55:8-9；以西结书 33:1-20；约拿书 1-4；马太福音 8:5-13；25:31-46；28:18-20；马可福音 7:24-30；路加福音 9:51-56；12:47-48；约翰福音 1:12；3:16, 36；4:8-42；12:12-26；14:6；使徒行传 1:8；4:12；10:1-8, 34-36；14:16-17；17:22-31；罗马书 1:18-24；2:1-16；10:9-21；11:33-35；哥林多前书 3:11；12:3；提摩太前书 2:4-5；彼得后书 3:9；启示录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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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神学研读注释 (Commentary)

随着文化与宗教多元化的不断加深，我们所在众多社区的人口结构持续发生变迁，深入思考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信仰之关系的相关议题变得尤为迫切。《信仰宣言》第17条正是针对这些核心神学问题所作出的回应。

### 一、耶稣是唯一的道路（Jesus is the Only Way）

第17条的第一部分确立了三个核心论点：
1. 它断然否定了宗教多元主义（pluralistic view of religions），宣告“在耶稣里的救恩，是使人类与上帝和好的唯一途径”；
2. 它明确指出“救恩向所有人预备并开放”；
3. 它清晰界定了究竟何种人“拥有得享永生的确据”。

#### 1. 弃绝多元主义（Rejection of Pluralism）
在当代北美文化中，多元主义（pluralism）已成为看待宗教信仰的主导思维范式。多元主义主张：各大主要宗教（甚至可能所有宗教信仰）都是通往上帝的同等有效的道路。然而，圣经极其清晰地拒绝了这种多元主义假说。

耶稣本人的自我认知（self-understanding）表明，唯独他自己才是通往上帝的真正道路。在与撒玛利亚妇人的对话中，耶稣明确将自己视为认识上帝的真正途径，而非拘泥于在撒玛利亚的山上还是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敬拜（约 4:8-26）。《约翰福音》14章6节更记载了耶稣斩截明了的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初代教会显然坚定相信耶稣是得救的唯一点（徒 4:12；提前 2:5；来 9:15；12:24）。

将耶稣确立为通往上帝的唯一道路，不仅与旧约圣经中承认以色列为上帝拣选之民的启示一脉相承，更是其终极的成全与应验。在旧约的时代，亲近上帝是通过一个特定的**民族**——即以色列民；而在新约的恩典中，则是通过一位特定的**位格**——即耶稣基督。

最后，初代教会的实际行动也构成了对多元主义的断然否定。在古罗马帝国的统治与希腊化文化之下，形形色色的宗教蓬勃兴盛。然而，初代的使徒与教会坚定地呼召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异教徒，都要离弃虚妄，归向弥赛亚耶稣，并降服于他的至高主权之下。

#### 2. 救恩向所有人预备（Salvation Available to All）
福音虽然首先临到了犹太民族，但上帝的恩典绝不受限于他们（约 4:22；徒 10）。上帝满怀慈爱地切愿全人类都能蒙恩得救（提前 2:4；彼后 3:9）。新约圣经所描绘的新天新地的终末异象，正是一个来自各邦国、各支派、各民族之人都将共同同在的敬拜共同体（赛 66:18, 22-23）。

#### 3. 永生的确据（Assurance of Eternal Life）
根据《罗马书》10章9节与13节的应许，凡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的人，必然得救。因此，他们拥有得享永生的可靠确据。

然而，这些经文并没有在逻辑上绝对断言“唯有那些当下已将信心投注于耶稣的人才可能蒙赐永生”，从而为上帝在主权中将永生恩赐临到其他人保留了神圣的可能性。但是，假若真有其他人蒙赐永生，他们自己对此也是未曾知晓的；因此，他们并不拥有永生的客观确据与主观平安。这一论点自然引申出了一个极其深邃的议题：那些从未听闻福音之人的最终结局如何？关于这一点，本注释将在后文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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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帝普世的见证（God’s Universal Witness）

第17条的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两个紧密相关的维度：其他宗教的**思想内容**，以及**信奉其他宗教的人**本身。

#### 1. 其他宗教的内容（The Content of Other Religions）
上帝在外在藉着受造的浩瀚宇宙向所有人彰显自己（诗 19:1；徒 14:17；罗 1:18-20），在内在则藉着道德良知（罗 2:15）以及人心中对神圣与永恒的直觉意识（传 3:11）向全人类显明。

尽管上帝如此普遍地显明他自己，但并非所有人都能自觉而清晰地认识上帝。罪恶的全面败坏使得许多人的心眼蒙蔽，对上帝在自然界与良心中的启示视而不见、颠倒黑白（罗 1:18-23）。即便如此，当使徒保罗身处雅典时，他敏锐地察觉到那些敬拜偶像之人（徒 17:16, 23）以及哲学学派信徒（徒 17:18）内心对独一真活上帝的某种摸索与寻求，甚至承认即便在异教文化与诗词中，也可能蕴含着对上帝某种初步、原始的认知碎片（徒 17:28）。

依照保罗的神学论述，人类藉由受造世界与内在良知所获得的关于上帝的知识，已经足够确立人的道德责任，以至于世人在未能承认并敬拜独一真活上帝时“无可推诿”（罗 1:20；2:14-15）。从理论原理上讲，人若能完全依照自己所领受的律法行事为人，这种对上帝的认知本可导向救恩（罗 2:6-8, 14-16）。然而，保罗极其严正地指出，现实中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在公义的上帝面前全属有罪，绝无一人能靠行律法称义（罗 3:20, 23）。

#### 2. 信奉其他宗教的人（Persons Who Profess Other Religions）
耶稣的门徒蒙召以舍己的爱去对待所有人，甚至包括自己的仇敌（太 5:44；22:39）。然而，当今世俗的多元文化往往将“爱与尊重”曲解为“禁止表达任何分歧与反对意见”。

与此相反，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福音往往是绊脚的、带有尖锐挑战性的（林前 1:23）。福音要求人献上终极无保留的绝对忠诚，弃绝过往所有与之竞争的效忠对象（可 10:29-30）；福音正如一柄“两刃的利剑”，必然会在听闻福音之人的心灵深处引发剧烈的道德与属灵震荡（来 4:12）。因此，基督徒所持守的真爱与尊重，绝不意味着我们在传讲福音时必须妥协真理、刻意回避分歧，或是消除福音原本具有的颠覆性。

然而，正如保罗在雅典亚略巴古讲道时所树立的典范，我们应当竭力去寻找人们既有观念与耶稣基督福音之间的“契合点/接触点”（points of contact，徒 17:16-34）。英国著名神学家阿利斯特·麦格拉思（Alister McGrath）鼓励基督徒主动在非信徒的思想世界中寻找这些接触点。所谓“接触点”，是指一个人既有世界观中与基督教世界观产生共鸣或重合的元素。著名宣教家唐·理查森（Don Richardson）在其经典著作《和平之子》（*Peace Child*）与《众心深处的永恒》（*Eternity in Their Hearts*）中，生动展示了在极其多样的原始与异教文化中发现神圣接触点的震撼范例。基督徒若能敏锐识别这些契合点，就能以此作为桥梁，诚挚邀请非信徒进一步深思并接受福音更完全的核心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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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帝的主权（Sovereignty of God）

第17条的第三部分聚焦于神学与牧养中最具挑战性的两个核心议题：**弃绝福音者的结局**，以及**从未听闻福音者的结局**。

#### 1. 弃绝福音的人（Those Who Reject the Gospel）
圣经毫不含糊地指出，那些在真理光照下断然拒绝耶稣福音的人，必落在上帝公义的定罪与审判之下（约 3:18；约壹 2:23）。上帝的神圣定罪意味着与上帝的荣美与恩典永远隔绝（帖后 1:9），这在圣经启示中被称为“第二次的死”（启 2:11；20:6）。

#### 2. 未曾听闻福音的人（Those Who Have Never Heard）
这一议题引发了一个极其艰难而沉重的问题：那些一生之中从未有机会听闻福音的人，有可能得救吗？

如前所述，在抽象的法则上，人若能完全行出公义的行为本有可能获救，但事实上全人类都被圈在罪中，绝无一人能藉此得救。因此，那些从未听闻福音的人若有可能蒙恩得救，那必定唯独是因信得救。如前文论证，人从受造界或良心所领受的上帝知识，足以使人在上帝面前无可推诿；但关键问题在于：一个人若仅凭对受造界或良心中所彰显之上帝所作出的信心回应，是否足以构成得救的信心？

为了使我们在这一极其敏感的议题上的神学思考条理化，让我们仔细审视以下两个命题陈述：

* **命题（A）**：耶稣基督的生、死与复活，为人类的救恩提供了唯一的客观可能性。
* **命题（B）**：一个人必须对耶稣基督的生、死与复活具有明确的理性认知，并必须明确地将信心投向耶稣，才能得救。

这两个命题乍看之下似乎只是同义反复，但在神学实质上却存在着至关重要的分水岭：
* **命题（A）**描述的是**使拯救在历史上客观成为可能的基石事件**；
* **命题（B）**界定的则是**一个个体为了主观支取救恩所必须具备的认知与信靠条件**。

关于未曾听闻福音者的终极命运，当代神学主要形成了三种截然不同的立场：
1. **多元主义（Pluralism）**：认为命题（A）与命题（B）**皆为虚妄**。
2. **包容主义/包容论（Inclusivism）**：认为命题（A）**为真**，但命题（B）**为假**。
3. **排他主义/排他论（Exclusivism）**：认为命题（A）与命题（B）**皆为真**。

- **多元主义**认为通往上帝的途径多种多样，彼此同等有效。如前所述，门诺弟兄会根据圣经全面拒绝多元主义。
- **包容主义者**坚持命题（A）为真，而命题（B）为假。换言之，凡最终得救的人，耶稣基督的受死与复活是其蒙拯救的唯一根源与基石；然而，一个人完全有可能蒙了耶稣基督的拯救，却在生前未曾意识到施行拯救的正是耶稣。
  
  包容主义促使我们重温神学上关于**普遍启示（general revelation）**与**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的关键区分。普遍启示是上帝藉着大自然的创造与人类良心向全人类普遍展示的知识；特殊启示则是上帝透过历史中的耶稣基督并圣经启示之言所赐下的直接救赎性启示。普天下所有人都领受了普遍启示，但许多人一生未曾得见特殊启示。包容主义者认为，那些从未听闻耶稣之名的人，如果真诚根据藉着普遍启示所获得的上帝认知而悔改信靠真神，他们就有可能得蒙拯救。然而，若他们得救，依然完全且唯独是因着耶稣在加略山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功劳。
- **排他主义者**则坚称命题（A）与命题（B）皆为绝对真理。换言之，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是唯一的救恩之源，且一个人为了得救，必须在意识中明确承认耶稣是主和救主。如果一个人从未听闻耶稣，他就断然无法得救，因为他不可能将明确的信心投注于一位他未曾知晓的基督身上。单纯的普遍启示绝不足以使人得救，特殊启示是得救不可或缺的绝对前提。

既然包容主义与排他主义都坚定认同命题（A）为真——即救恩唯独藉着耶稣才有可能——那么实质分歧就在于命题（B）是否成立：即是否唯有口头明确信靠耶稣之名才能得救？

圣经中确实有一些经文似乎强烈支持排他主义，表明对耶稣受死与复活的明确认知是得救的前提。例如《约翰福音》3章18节宣告：“……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同样，《约翰一书》5章12节严明指出：“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然而，有些经常被排他主义者引用的经文（如罗马书 10:9 与 使徒行传 4:12），经过严格审视后，并不必然构成对命题（B）的绝对证明。如前所述，《罗马书》10:9 与《使徒行传》4:12 明确宣告的是：凡信靠耶稣的人必能得救；但经文的句法逻辑并没有封闭性地断言：唯独那些在历史中已明确信靠耶稣名字的人才可能蒙上帝施恩拯救。

另一方面，圣经中亦存在一些似乎与严格排他主义张力颇大的经文。例如《提摩太前书》4章10节宣告：“我们劳苦努力，正是为此，因为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这节经文意味深长地启示：上帝的拯救恩典有可能以超乎寻常的方式临到那些未曾明确信靠耶稣的人。

此外，旧约时期的以色列列祖以及《希伯来书》11章所列举的庞大信心伟人云彩，他们在世时显然都未曾拥有关于耶稣生平、十字架受死与肉身复活的明确历史知识。在本质上，今天那些从未有机会听闻福音之人的处境，与基督道成肉身之前的人们是完全等同的。在旧约时代，人们完全有可能藉着当时所赐下的有限启示，向上帝投诚坚定的信心。甚至在旧约中，某些被神圣接纳的真敬拜者（例如麦基洗德，创 14:17-20；叶忒罗，出 3:1）根本就不在亚伯拉罕肉身支派的圣约血脉之内！同理，今天那些尚未听闻耶稣福音的人当中，亦可能有人凭借仅有的启示对至高上帝存有真纯的敬畏与信心。我们人类绝无权柄能够穷尽上帝将他救赎恩典临到世人的一切神圣方式（赛 55:8-9）。

因此，《信仰宣言》第17条展现出了深邃的神学智慧：**它既未草率地全面为包容主义背书，也未教条式地断然倒向排他主义**。因为圣经本身并未对未听闻福音者的终极命运给出机械封闭的定论。诚如亚伯拉罕在为所多玛的命运向上帝恳求时所作出的庄严宣告：**“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 18:25）上帝必以他至高、圣洁与绝对公义的标准施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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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教牧实践应用 (Pastoral Application)

随着我们教会周边社区在宗教信仰上日益多元化，北美的牧者与教会领袖越来越频繁地面临关于基督教与其他信仰关系的现实拷问。在牧养视角中，描述当今北美信仰多元现象的一个极为贴切的词汇是**“宗教多元现状”（Religious Plurality）**。这一概念与**“宗教多元主义”（Religious Pluralism）**有着本质区别：后者是一种断言“所有宗教都是通往上帝的等效途径”的世俗哲学主张（参见前文第17条注释）。

### 一、宣教的驱动力（Motivation for Mission）

虽然门诺弟兄会坚决拒绝宗教多元主义哲学，但第17条却以极其积极和充满信心的姿态面对“宗教多元现状”的现实：它明确宣告**“救恩向所有人预备并开放”**。换句话说，我们在新约圣经中所领受的耶稣基督的福音好消息，对于那些委身于其他宗教信仰的人们而言，同样是至高无上的大好信息！上帝藉着耶稣基督之死为全人类所开辟的救恩大道，同样向所有其他信仰的人敞开。这种神学进路非但没有削弱宣教热情，反而强烈激励信徒更加坚定地向世人宣认：**耶稣是唯一的道路**。

宣言中“得享永生的确据”这一核心表述，指明了基督徒有幸能与其他信仰群体分享的救恩至美维度之一。圣经极其清晰地见证了这种唯独藉着福音而来的活泼盼望。但这仅仅是新约圣经中所启示的浩瀚救恩汪洋中的一泓清泉。在传讲福音时，我们同样应当大力宣扬：基督在十字架与复活中彻底击溃了邪恶、罪恶与死亡的权势；基督将人从仇敌魔鬼沉重的压制辖制中完全释放出来；以及耶稣应许赐给所有甘愿舍己跟从他的门徒丰盛而充满荣耀的新生命。

牧者与教会领袖应当在讲台宣道与门徒培训中，竭力传讲那些曾激励初代基督徒彻底翻转其时代的基石真理，以此不断激发全教会的宣教热忱。宣教的终极动力，源于我们渴望全地万民都认识上帝在世界中的至高主权、上帝对普世世人的深切大爱，以及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的圣洁心肠。第17条条文后所列举的丰富圣经经卷，为牧者提供了极佳的讲道经文库与属灵武器。

本条信条发出了铿锵有力的行动呼召：在第二部分的结语中明确指出，基督徒的真正道路在于**“本着爱心与迫切感，向万民宣扬基督是唯一的救赎之道”**；同样，在第三部分的末尾，宣言将向万国万民传扬基督福音庄严定性为**“我们不可推卸的神圣职责与使命”**（our t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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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生活在其他信仰群体之中（Living Among People of Other Faiths）

起草第17条的部分初衷，固然是为了应对北美社会的人口结构变迁——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宗教信奉者正搬入我们教会周围的社区。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全球其他地区的门诺弟兄会教会（例如印度与刚果），从其诞生之初就是在一个异教林立、充满信仰竞争的环境中被建立起来的。在各自的社会中，他们世代作为少数群体而生活、受苦与见证。这些海外教会的许多属灵先辈与当代信徒，早已对如何面对其他宗教信仰进行了极为深刻的神学生死反思；他们完全有资格、也有能力成为北美门诺弟兄会弟兄姊妹在面对多元信仰处境时的良师益友。

圣经为我们面对其他信仰群体提供了无比丰饶的启示资源。整部新约圣经的成书背景，正是初代基督徒在整个罗马帝国中作为微不足道的边缘极少数群体，在各色异教神祇竞争环伺的处境中写成的。福音书中所记录的关于耶稣的独一见证、保罗书信中字字千钧的基督论信经宣告、以及《使徒行传》中第一代信徒在异教狂澜中所展现的无畏宣教，全都是在多元宗教的烈火氛围中淬炼而成的。因此，所有这些圣经叙事，对于今天北美及全球教会所面临的处境，都具有极为直接、震撼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教牧讲道与信徒造就中：
* 《腓立比书》2:5-11 为宣讲耶稣基督的绝对神性、谦卑道成肉身与被上帝升为至高的荣耀，奠定了坚如磐石的根基；
* 《歌罗西书》1:15-20 是宣扬基督的先在性（pre-existence）、万有之上的至高无上性（supremacy）以及他在创造与救赎中核心枢纽地位的绝佳讲台篇章；
* 《希伯来书》1:1-4 庄严宣告了在上帝向人类说话的历史进程中，耶稣基督具有终极、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
* 《罗马书》10:9-13 斩截有力地宣告耶稣是全人类独一无二的主；
* 《约翰福音》则从始至终回荡着上帝藉其独生子耶稣基督赐下唯一拯救途径的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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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警惕非圣经视角的应对方式（Non-Biblical Approaches）

面对其他信仰群体的议题之所以日益迫切，另一个严峻的原因在于：部分基督徒正日益受到非圣经的世俗应对思路的诱惑。

当代一种极为流行的世俗解决方案，是将基督教的仁爱歪曲为一种毫无真理原则的“宽容”（tolerance）概念。这种观点宣称：基督徒若要善待其他信仰的人，就必须承认所有宗教在本质上都是平等的。这种世俗思维试图通过主张“所有宗教皆为真、无一为假”来抚平宗教冲突。然而在这种非基督教的折衷主义视角中，耶稣基督被无情地贬低为人类历史上众多救主当中的区区一位。

这与整部新约圣经的见证彻底背道而驰！新约圣经的核心教导正是：**耶稣是万有之主，除他以外别无救主**（参见参考书目中约翰·埃·托斯 John E. Toews 所撰写的重要论文）。接受这种世俗多元主义方案的致命恶果，在于它最终必将导向对主耶稣基督之荣耀与主权的背叛与弃绝。

当教会内部开始有人选择世俗非圣经观点、背弃新约圣经对基督的清晰见证时，教会领袖必须敲响震耳欲聋的警钟。教牧领袖面临的重大牧养挑战在于：**如何切实引导我们的会众以发自肺腑的爱心与慷慨宽广的胸怀去拥抱非基督徒朋友，同时却能毫不妥协、坚如磐石地持守关于耶稣基督的独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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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待其他宗教的态度（Attitudes Toward Other Faiths）

第17条在探讨非基督教信仰体系中是否存在真理这一问题时，采取了极为严谨审慎的态度。然而宣言明确肯定：**“上帝从未撇下任何人，使其没有领受关于创造主良善与大能的见证”**（参见 罗 1:20），并将《使徒行传》第10章（彼得与哥尼流）和第17章（保罗在雅典亚略巴古）确立为深入反思这一课题的核心圣经依据。

为了使全教会在这一议题上获得更为广阔的属灵视野，一个极具价值的教牧建议是：主动向那些亲身经历过非基督教世界宗教处境的门诺弟兄会跨文化同工与学者请教。教会可以邀请来自非洲和亚洲门诺弟兄会教会的资深讲员，或是邀请那些长期深入研究其他宗教、长期生活在异教群体之中的宣教士，来到地方教会与会众进行深度的交流与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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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尊重其他信仰的人士（Respecting People of Other Faiths）

然而，第17条在谈及基督徒对待其他信仰人士的实际态度时，表达得极其直截了当。信条明确指示：**我们要以发自内心的“尊重”（respect）相待**。这一立场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与社区见证中展现尊重与友善，开辟了三条切实可行的实践途径：

#### 1. 展现跨文化的邻舍之爱（Cross-cultural neighbourliness）
与其他信仰人士之间的文化差异，不仅不是阻碍，反而能够成为建立深厚人际关系的良性契合点。门诺弟兄会本身就是一个拥有深厚跨文化背景的全球属灵大家庭（global fellowship）。对我们而言，文化的多元丰富绝非令人头疼的障碍，相反，它是我们应当由衷肯定、拥抱与欢庆的上帝恩赐。当我们真诚欣赏并尊重邻舍的文化背景时，就为日后探讨彼此可能存在深刻分歧的属灵与永恒议题，奠定了坚固的信任与友谊基石。

#### 2. 在基层处境中展开跨信仰对话（Interfaith conversation at the local level）
在真诚友善的邻舍关系中，基督徒应当坦荡地向他人宣认自己的信仰，同时更要心存谦卑、极其专注地聆听他人对自己信仰的真实描述。这两种姿态都是对其他信仰人士表达真正尊重的体现。

在跨信仰交往中，基督徒必须竭力避免将其他信仰简单化、刻板印象化或恶意丑化；相反，我们当学会从信徒本人的亲身生命体验中去切实理解他们的信仰内涵。事实上，许多其他信仰的朋友非常乐见基督徒展现出对自己信仰的坚定确信，并且由衷敬重那些能够毫不犹豫、坦诚分享基督之爱的人。

#### 3. 把握在公共道德与社会议题上携手合作的契机（Cooperation on social issues）
在公共道德与伦理领域，基督徒与其他信仰人士往往发现彼此站在相同的立场上。许多其他信仰的人士与我们共同持守一个至关重要的世界观基石：**人类生命乃是活在一位赐下道德法则的创造主上帝面前，人必须向造物主负责**。

这种共同的道德认知，往往会在诸如保护未出生胎儿生命（反堕胎）、捍卫婚姻与性道德纯洁、以及关怀孩童道德教育等关键公共议题上，促成高度的价值共识。在这些关乎社会良心与公共福祉的议题上与其他信仰人士携手并肩、共同发声，正是基督徒在公共广场上向邻舍表达尊重的极具建设性的实践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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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谦卑信靠神圣的主权与公义（Trusting in God）

在我们各地方教会的会众当中，不时会有弟兄姊妹为那些一生未曾听闻耶稣基督福音之人的永恒命运而深感困惑、焦虑甚至痛苦挣扎。

面对这一困扰千年的神学难题，《信仰宣言》第17条并没有给出廉价、教条式的武断解答，而是极其谦卑敬虔地将这一奥秘**“完全交托在上帝的手中”**。它引导我们信靠：那位全智全能的神圣上帝必行绝对美善与公义的事。

正如条文所指引的，面对浩瀚奥秘的上帝作为，我们有限受造的人类应当在神学知性上保持高度的谦逊与敬畏（modesty）。然而，基督徒绝不能因奥秘而陷入行动的瘫痪，我们必须全力基于圣经中已经清晰显明的心意而刚强前行！

教会坚不可摧的宣教驱动力，建立在深刻的属灵确信之上：关于耶稣基督的福音，正是上帝拯救一切相信之人的浩大大能（罗 1:16）；宣教的磐石基柱，在于我们向诸天全地所作出的至高宣信——**耶稣基督是全宇宙独一无二的至高之主**！宣教更是我们在蒙受了上帝藉其独生爱子受死所成就的浩瀚救恩之后，满心涌流出的炽热感恩与颂赞；是我们热切渴望自己所领受的丰盛属灵福分，也能普惠临到全地所有其他信仰群体的宏大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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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参考书目与文献导读 (Bibliography)

1. **Adrian, Victor.** “Jesus and the Religions of the World.” *Direction* 23/1 (1994): 29-43.  
   〔维克多·阿德里安：“耶稣与世界诸宗教”。载于《方向》学术期刊第23卷第1期（1994年）：第29–43页。注：该期《方向》期刊以“宣教与多元主义”（Mission and Pluralism）为专刊主题，极具神学参考价值。该刊物为门诺弟兄会官方学术期刊，由亲族出版社（Kindred Productions）出版发行。〕

2. **Brunk, George, III.** “The Exclusiveness of Jesus Christ.” In *New Directions in Mission and Evangelization, 2: Theological Foundations*, edited by James A. Scherer and Stephen B. Bevans, 39-54. Maryknoll, NY: Orbis, 1994.  
   〔小乔治·布朗克：“耶稣基督的独一排他性”。载于詹姆斯·A·谢勒与史蒂芬·B·贝文斯编，《宣教与福传新方向（卷二）：神学根基》，玛利诺：玛利诺修会奥比斯图书出版社，1994年：第39–54页。〕

3. **Clendenin, Daniel B.** “The Only Way.” *Christianity Today* (January 12, 1998): 35-40.  
   〔丹尼尔·B·克兰德宁：“唯一的道路”。载于《今日基督教》（1998年1月12日）：第35–40页。〕

4. **Faber, David.** “Born our only savior?” *The Christian Leader* (December 1997): 4-7.  
   〔大卫·法伯：“降生为我们独一的救主？”载于《基督徒领袖》（1997年12月）：第4–7页。〕

5. **Glasser, Arthur F.** “Is Friendly Dialogue Enough?” *Missiology* IV (1976): 261-266.  
   〔阿瑟·F·格拉瑟：“友好的对话就足够了吗？”载于《宣教学》第4卷（1976年）：第261–266页。〕

6. **Hamm, Peter M.** “A reappraisal of Christianity’s confrontation with other religions.” In *The Church in Mission*, edited by A. J. Klassen, 222-250. Hillsboro: MB BCL, 1967.  
   〔彼得·M·哈姆：“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交锋之再评估”。载于A·J·克拉森编，《宣教中的教会》，希尔斯伯勒：门诺弟兄会基督教文学委员会，1967年：第222–250页。〕

7. **Hesselgrave, David J.** “Christian Communication and Religious Pluralism: Capitalizing on Differences.” *Missiology* XVIII (1990): 131-138.  
   〔大卫·J·赫塞尔格雷夫：“基督徒传播与宗教多元主义：善用差异”。载于《宣教学》第18卷（1990年）：第131–138页。〕

8. **Newbigin, Lesslie.** *The Gospel in a Pluralist Societ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9.  
   〔莱斯利·纽比金（另译：纽璧坚）：《多元社会中的福音》。大急流城：伊德曼斯出版社，1989年。（中文译本多见《多元社会中的福音》，为当代宣教学里程碑经典）。〕

9. **Nickel, Gordon.** “Confessing Jesus as Lord in a world of many loyalties.” *Mennonite Brethren Herald* 33/21 (November 11, 1994): 4-5.  
   〔戈登·尼克尔：“在多重效忠的世界中宣认耶稣为主”。载于《门诺弟兄会先锋报》第33卷第21期（1994年11月11日）：第4–5页。〕

10. **Shenk, Calvin E.** “Who do you say that I am?” *Gospel Herald* (September 8, 1992): 1-3, 7.  
    〔卡尔文·E·申克：“你们说我是谁？”载于《福音先锋》（1992年9月8日）：第1–3, 7页。〕

11. **Shenk, Calvin E.** *Who Do You Say That I Am? Christians encounter other religions*. Scottdale, PA: Herald Press, 1997.  
    〔卡尔文·E·申克：《你们说我是谁？基督徒与世界其他宗教的相遇》。斯科特代尔：先锋出版社，1997年。〕

12. **Toews, John E.** “Toward a Biblical Perspective on People of Other Faiths.” *The Conrad Grebel Review* 14/1 (1996): 1-23.  
    〔约翰·埃·托斯：“迈向看待其他信仰人士的圣经视角”。载于《康拉德·格雷贝尔评论》第14卷第1期（1996年）：第1–23页。〕
